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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智能硬件装调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5-10 来源: 阅读次数:124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,大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,引导推动更多青年热爱钻研技能、追求提高技能,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,培养更多大国工匠,让更多有志者人生出彩,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。
二、组织机构
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(二)主办单位
(三)承办单位
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
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匠艺传承分会
江苏双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(一)赛项
(二)组别
(一)组队要求
已在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、“全国技术能手”、“江苏省技术能手”以上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赛,每支代表队需设领队1名。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;
3.全省相关相近领域从业人员、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职业的一线劳动技术人员(需岗位工作1年以上)、各职业(技工)院校师生等。
五、竞赛安排
(一)启动阶段(2023年5月30日前)。印发全省竞赛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,组织裁判员、参赛选手、指导教练开展赛前培训,具体培训形式、培训时间、培训地点另行发文通知。
(三)总决赛阶段(2023年9月30日前)。各地区、行业于8月30日前上报省赛参赛选手名单。全省总决赛时间、比赛地点另行发文通知。
六、竞赛内容
(一)理论考试
(二)技能操作
对参加本届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:
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选手奖项。
1.职工组(教师组)表彰:以参赛队伍数量为基数,按照10%、20%、30%比例确定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对前6名获奖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授予“江苏省技术能手”称号;对“工业互联网赛项”前3名获奖选手且符合条件推荐由省总工会按规定授予“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”称号。对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。
3.对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,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。
八、有关要求
(二)坚持标准要求,提高办赛质量。牢固树立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就是职业技能竞赛生命线意识,规范竞赛组织程序,确保竞赛质量水平。结合实际,多措并举,着力抓好竞赛成果转化,将竞赛活动开展与行业发展、院校专业建设统筹推进,实现以赛促学、以赛促训、以赛促建,以竞赛活动引领就业培训不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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